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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ss version="2.0"><channel><title>重庆律师咨询网</title><description>重庆律师咨询网</description><link>http://www.5186law.com/</link><Currentlink>http://www.5186law.com/rss.asp</Currentlink><language>zh-cn</language><docs>重庆律师咨询网</docs><generator></generator><webMaster></webMaster><image><title>重庆律师咨询网</title><url>http://www.5186law.com/images/logo.jpg</url><link>http://www.5186law.com/</link></image><item><title>法治信息 - 中国立法进新时代修改旧法为主</title><link>http://www.5186law.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980</link><description>作为九届、十届、十一届连续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富润集团董事局主席赵林中对立法工作十分关注。 
前不久，他从新闻中看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2008年立法工作计划。 
“12件拟在今年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初次审议的法律案中，有10件是关于法律修改的。”赵林中敏锐地意识到，“这可能意味着国家权力机 



关立法重心的转变。” 
事实印证，赵林中的判断是正确的。 
4月底，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组</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要闻</category><pubDate>2008-5-18 9:05:27</pubDate></item><item><title>法治信息 - 信息公开第一案</title><link>http://www.5186law.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979</link><description>据《新京报》报道，日前，因为湖南汝城县政府不公开相关资料，汝城县自来水公司退休职工黄由俭将其告上法庭。这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后，第一起相关诉讼案。黄由俭长期向各政府机关反映，自来水公司改制出现国有资产流失。后他发现县政府曾对公司改制做过调查，遂要求公开报告，遭到县长拒绝，他当即向法院递交了《行政起诉状》。此案被媒体称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案”。黄由俭要求公开报告的依据是，《条例》第11条规定，</description><author>李星文</author><category>要闻</category><pubDate>2008-5-14 22:54:30</pubDate></item><item><title>法治信息 - 最高检公安部解读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补充规定</title><link>http://www.5186law.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978</link><description>最高检、公安部有关部门负责人 就《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补充规定》 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为此，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1、请问为什么要制定《补充规定》？ 答：随着证券、期货市场的活跃，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现象明显增多，新的</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要闻</category><pubDate>2008-5-14 22:51:40</pubDate></item><item><title>法治信息 - 最高法院公布司法解释：惩处无照非法行医犯罪</title><link>http://www.5186law.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977</link><description>为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法惩处非法行医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非法行医犯罪行为认定标准，并对造成“情节严重”和“严重损害就诊人身健康”的情形，作出详细规定。 　该司法解释规定，构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的条件是：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description><author>安克明</author><category>要闻</category><pubDate>2008-5-11 17:54:48</pubDate></item><item><title>法治信息 - 四川美术学院开除学生，学生不服提起两诉讼</title><link>http://www.5186law.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976</link><description>因为两次作弊被开除，川美学生陈颖4月28日以行政诉讼将四川美术学院告上法庭（本报曾做报道），两天后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受理。昨日下午，受当事人委托的律师林玉成又向市教委提起申诉。是否受理，市教委将在5天内答复。

林玉成律师解释，尽管学校不是行政机关，但是法律赋予它行使一定的行政管理权。因此法院受理此类案件在情理之中。
现在，陈颖提起的诉讼和申诉，讨论的关键主要放在2007年7月第一次作弊时，学</description><author>林玉成</author><category>要闻</category><pubDate>2008-5-10 10:04:00</pubDate></item><item><title>法治信息 - 征求意见：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4种情形下可解除</title><link>http://www.5186law.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975</link><description>（授权发布）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新华网北京５月８日电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增强政府立法工作的透明度，提高行政法规草案质量，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要闻</category><pubDate>2008-5-9 22:47:33</pubDate></item><item><title>法治信息 - 最高检：捡卡取款定性信用卡诈骗符合司法实践</title><link>http://www.5186law.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974</link><description>“捡到别人的信用卡，在自动提款机上取钱，将以信用卡诈骗罪论处。”5月7日一早，北京市民李先生打开电脑，被网上的这则消息所吸引。巧的是，就在一天前，李先生在某ATM机取款时恰巧捡到了一张信用卡。 
看过消息，李先生很担心，自己是打算交给银行的，但一直还没抽出工夫，自己不会属于犯罪吧？李先生还纳闷：“捡来的卡，又不是偷的，就和捡钱一样，应该算作不当得利才对！” 
和李先生一样，一些网友也很是迷糊，</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要闻</category><pubDate>2008-5-9 22:44:22</pubDate></item><item><title>法治信息 - 用捡的信用卡取钱，如何定性？</title><link>http://www.5186law.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973</link><description>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机（ＡＴＭ机）上使用的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 　（２００８年２月１９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九十二次会议通过）&amp;amp;nbsp; 浙江省人民检察院： 你院《关于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ＡＴＭ机上使用的行为应如何定性的请示》（浙检研[２００７]２２７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机（ＡＴＭ机）上使用的行为，属于刑法第一百九十</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要闻</category><pubDate>2008-5-8 7:46:50</pubDate></item><item><title>法治信息 - 注意：中介组织人员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title><link>http://www.5186law.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972</link><description>本是“有病”的客车，却被车检鉴定为合格，导致发生26人死亡的特大交通事故。4月30日，重庆某安检中介机构机动车检测人员胡刘敏、梁平经重庆市北碚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法院一审以中介组织人员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各处罚金8000元。 　　2007年4月23日，渝B64487牌号客车载客32人，在行至重庆市北碚区水土镇干洞子长生桥处时发生坠桥事故，造成26人死亡，6人受伤的特大交</description><author>沈义 张卫 刘均</author><category>要闻</category><pubDate>2008-5-8 7:42:47</pubDate></item><item><title>法治信息 - 新修改的民诉法为解决执行五大难带来机遇</title><link>http://www.5186law.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971</link><description>今后，凡在江苏省内，只要是申请执行人不同意委托执行的，执行法院一律不得擅自委托执行，法院必须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这是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刚刚公布的执行工作新规定之一。　　江苏高院有关负责人日前对记者介绍了江苏省法院系统在对照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后，应对“变法”在执行工作方面将要进行的全新部署。
　　新法为解决“执行五大难”带来机遇
　　据有关统计显示，2007年全国与执行有关的信访案件约占所有涉</description><author>丁国锋</author><category>要闻</category><pubDate>2008-5-7 0:09:03</pubDate></item><item><title>法治信息 -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延长为一年提出申请需注意时效</title><link>http://www.5186law.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970</link><description>即使员工退休或者因为其他原因导致劳动合同终止，依然有权利通过仲裁手段申请自己应得的权利。今天(5日)上午，（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仲裁处相关负责人在北京城市服务管理广播中介绍，本月1日起生效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将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从原有的60天增加到1年，即自本月1日以后发生的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延长为一年。而涉及劳动报酬的争议在终止劳动合同后仍然可以向仲裁部门提出申请，但是需要提醒劳动者的</description><author>代丽丽</author><category>要闻</category><pubDate>2008-5-7 0:05:17</pubDate></item><item><title>法治信息 - 黑恶势力新趋势——骗披“红色外衣”潜在危害更甚</title><link>http://www.5186law.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969</link><description>近年来黑恶势力发展出现一个新趋势———权金化： 
一些地方黑恶势力一边向经济领域渗透，依靠暴力、威胁等手段垄断经营，迅速实现资本原始积累；一边加紧政治渗透，寻求“红色外衣”保护，或者以企业家的名义骗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身份，或者干脆自己混入基层政权，社会危害性很大。 

图为房广成受审。资料图片
手下拥有几十名打打杀杀的“得力干将”，私藏数十支枪经常聚众斗殴，开着装甲车在大街上耀武扬威…</description><author>未知</author><category>要闻</category><pubDate>2008-5-5 19:15:33</pubDate></item><item><title>法治信息 - 监狱看守所劳教监外执行四个检察办法出台</title><link>http://www.5186law.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968</link><description>林玉成律师指出：老百姓对刑罚执行是十分关注的，对刑罚执行中的可能腐败渎职行为从制度上加以预防十分必要！

首次专门规范监外执行检察最高人民检察院３月２３日印发执行《人民检察院监狱检察办法》、《人民检察院看守所检察办法》、《人民检察院劳教检察办法》、《人民检察院监外执行检察办法》，监所检察工作进一步走向规范化。１９８７年高检院印发执行的《看守所检察工作细则（试行）》、《劳改检察工作细则（试行）》</description><author>未知</author><category>要闻</category><pubDate>2008-5-5 18:59:02</pubDate></item><item><title>法治信息 - 观察:中国律师没有受到职业歧视吗？</title><link>http://www.5186law.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967</link><description>林律师点评：这是中央高层首次就中国律师的社会地位对外做出的公开申明。这是一个进步，希望媒体更多关心律师职业！结合最高检贯彻修改后律师法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联想到律坛怪侠杨金柱代理的唐门案件，地球人都知道：律师作为一个职业群体，他们在职业活动中受到歧视！
据外交部网站消息，2008年4月29日下午，外交部发言人姜瑜在例行记者会上答问时表示，作为中国公民，中国的律师依法享有各种基本自由和权利，并在法</description><author>未知</author><category>要闻</category><pubDate>2008-5-4 11:29:19</pubDate></item><item><title>法治信息 - 检察机关，你做好准备了吗</title><link>http://www.5186law.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966</link><description>
林律师点评：高检负责人在在谈话中特别强调，“四是加强与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及律师协会的沟通和联系。对于在工作中发现律师滥用权利的行为，要及时向他们通报，发现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向律师传递出两个重要信息：一是修改后的律师法律师的相关权利行使更有保障了，但也增加了执业风险；二是我们检察机关始终要高度防止律师滥用调查权利，一旦违法犯罪，严惩不怠！
附原文：
最</description><author>朱大强</author><category>要闻</category><pubDate>2008-5-4 11:20:35</pubDate></item><item><title>法治信息 - 劳动调解仲裁法实行法律直面劳资关系</title><link>http://www.5186law.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965</link><description>继《劳动合同法》之后，五月一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又将正式施行 4月28日上午，南京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办公室，59岁的张中华一脸焦急。“ 我的案子什么时候能开庭啊？”此前，代理律师告诉他，自己排在了500多号，还得等好多天。老张1997年便在南京某医院做保洁，结果今年4月初被开除了。“他们一直没有给我缴保险。”老张说，希望能通过仲裁讨个说法。 有一个消息会让老张们振奋。5月1日起，《劳动争议调</description><author>黄红芳 翟慎良</author><category>要闻</category><pubDate>2008-5-4 11:13:53</pubDate></item><item><title>法治信息 - 三明市儿童溺水索赔案终审驳回家长上诉</title><link>http://www.5186law.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964</link><description>
图为案发地儿童在水边戏耍（资料图片） 
　　法制网三明4月29日电 记者张亦嵘 今天，三明溺水儿童案有了终审结果：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驳回了孩子家长吕文华、谢秀文与谢启党、詹红光对三明市水利局、三明市园林管理处的上诉，作出维持原判的判决。　　2006年6月17日，7岁半的谢童带着比自己小半岁的表弟吕航和两个同学在三明市三元区沙溪河城关大桥南侧的沿河绿化带游玩。玩了一会儿，吕航手脚脏了</description><author>曹天健</author><category>要闻</category><pubDate>2008-5-3 10:08:50</pubDate></item><item><title>法治信息 - 因《色&amp;#8226;戒》起诉广电总局案：两律师上诉</title><link>http://www.5186law.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963</link><description>法制网石家庄4月29日电 记者曹天健 记者今天获悉，因影片《色·戒》向法院起诉广电总局，请求判令广电总局撤销影片《色·戒》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河北两律师张力、陈肖言，昨日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北京市高院撤销北京市一中院的行政裁定，依法受理该案。　　今年1月28日，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力、陈肖言以电影《色·戒》恶意改编抗日故事、贬损侮辱抗战志士、美化汪伪汉奸头子，两人在观看影片《色·戒</description><author>曹天健</author><category>要闻</category><pubDate>2008-5-3 10:02:53</pubDate></item><item><title>法治信息 - 北京将成立奥运法律服务机动小组</title><link>http://www.5186law.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962</link><description>法制网讯　记者李松 黄洁 北京市司法局近日对外透露，为了满足筹办奥运工作对法律服务工作的新需求，北京市将在继续做好律师参与奥运行政立法及有关行政决策的咨询工作的基础上，组织精干律师力量，预先对处理奥运会时可能出现的各类紧急情况所需要的法律依据和法律程序进行研究，并挑选一批懂外语、精通法律的律师，成立奥运法律服务机动小组，确保法律服务工作对奥运会期间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作出快速反应。　　据了解，目前奥</description><author>李松 黄洁</author><category>要闻</category><pubDate>2008-5-3 10:00:23</pubDate></item><item><title>法治信息 - 本网特别推荐：２００８年５月实施新法一览</title><link>http://www.5186law.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961</link><description>2008年5月实施新法一览
查询其它月份 



序号
颁布时间
标题

1
20071229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2
20071229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7修正）

3
20070405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4
20071101
《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定

5
</description><author>未知</author><category>要闻</category><pubDate>2008-5-3 9:56:52</pubDate></item><item><title>法治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5月1日实施几多难题待解</title><link>http://www.5186law.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960</link><description>实施阳光法案，几多难题待解 专家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后可能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政府信息公开应遵循“公开为原则，保密为例外”的要求。◇《条例》关于公民申请公开信息的制度设计体现了服务、便民、人本、民主的精神。 ◇政府信息公开应妥善处理公民知情权与隐私权的关系。 ◇政府信息公开有助于保证媒体获得政府信息的一致性、准确性。 ◇公民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经过一年的准备，《政府信</description><author>柴春元</author><category>要闻</category><pubDate>2008-4-30 8:19:58</pubDate></item><item><title>教你诉讼 - 115家“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名单公布</title><link>http://www.5186law.com/flzs/ShowArticle.asp?ArticleID=935</link><description>北京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建元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经纬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 
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 
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上海 
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 
上海联合律师事务所 
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诉讼常识</category><pubDate>2008-4-15 18:33:59</pubDate></item><item><title>教你诉讼 - 检察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title><link>http://www.5186law.com/flzs/ShowArticle.asp?ArticleID=887</link><description>关于印发《检察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检察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已经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七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最高人民检察院 
二○○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检察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 
 （２００７年７月５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届检察委员会第七十九次</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法律法规</category><pubDate>2008-2-20 10:59:33</pubDate></item><item><title>教你诉讼 - 重庆市失业保险条例</title><link>http://www.5186law.com/flzs/ShowArticle.asp?ArticleID=871</link><description>

重庆市失业保险条例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2号） 《重庆市失业保险条例》已于2003年9月26日经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3年9月26日 重庆市失业保险条例 （2003年9月26日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失业</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法律法规</category><pubDate>2008-1-24 16:09:54</pubDate></item><item><title>教你诉讼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title><link>http://www.5186law.com/flzs/ShowArticle.asp?ArticleID=868</link><description>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一一六一次会议通过）
　 法释［二○○一］七号
　 为在审理民事侵权案件中正确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经验，对有关问题作如下解释：
　 第一条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description><author>未知</author><category>法律法规</category><pubDate>2008-1-23 18:54:33</pubDate></item><item><title>教你诉讼 - 重庆高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title><link>http://www.5186law.com/flzs/ShowArticle.asp?ArticleID=867</link><description>重庆高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
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为规范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一条 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一般由对该机动车具</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法律法规</category><pubDate>2008-1-23 18:11:28</pubDate></item><item><title>教你诉讼 - 重庆市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条例(2005年修正)</title><link>http://www.5186law.com/flzs/ShowArticle.asp?ArticleID=863</link><description>（２００５年５月２７日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对《重庆市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将条例中的“区、县（市）”修改为“区县（自治县、市）”。 二、第四条第二款修改为“市和区县（自治县、市）对外经贸、发展改革、经济、工商、税务、国土资源和房屋、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海关、进出境检验检疫、金融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法律法规</category><pubDate>2008-1-21 11:50:36</pubDate></item><item><title>教你诉讼 -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title><link>http://www.5186law.com/flzs/ShowArticle.asp?ArticleID=862</link><description>(2005年3月25日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法律法规</category><pubDate>2008-1-21 11:49:51</pubDate></item><item><title>教你诉讼 - 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条例(2004年)</title><link>http://www.5186law.com/flzs/ShowArticle.asp?ArticleID=861</link><description>（2004年11月25日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对《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一、第八条第（五）项修改为：管理开发区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监察、审计、建设、环保等行政工作。二、第八条第（八）项修改为：协调开发区税务、工商行政管理、规划、土地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三、第十条修改为：开发区的教育、文</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法律法规</category><pubDate>2008-1-21 11:49:00</pubDate></item><item><title>教你诉讼 - 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title><link>http://www.5186law.com/flzs/ShowArticle.asp?ArticleID=860</link><description>（2004年9月27日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土地房屋权属登记行为，保护土地房屋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土地房屋交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设立、变更和终止土地房屋权利的登记及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土地房屋权属登记</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法律法规</category><pubDate>2008-1-21 11:47:24</pubDate></item><item><title>教你诉讼 - 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title><link>http://www.5186law.com/flzs/ShowArticle.asp?ArticleID=859</link><description>（２００４年７月２２日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人员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促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根据有关法律和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可以按照本条例获得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 第三条　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市和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应</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法律法规</category><pubDate>2008-1-21 11:46:57</pubDate></item><item><title>教你诉讼 - 重庆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title><link>http://www.5186law.com/flzs/ShowArticle.asp?ArticleID=858</link><description>（２００５年７月２９日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第一条　为规范合同格式条款，防止滥用合同格式条款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合同格式条款是指合同文本提供方（以下统称提供方）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消费者协商的条款。 商业广告、店堂告示</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法律法规</category><pubDate>2008-1-21 11:44:48</pubDate></item><item><title>教你诉讼 - 重庆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2005年)</title><link>http://www.5186law.com/flzs/ShowArticle.asp?ArticleID=857</link><description>(1998年3月28日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05年5月27日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重庆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改善村镇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法律法规</category><pubDate>2008-1-21 11:43:33</pubDate></item><item><title>教你诉讼 - 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2005年)</title><link>http://www.5186law.com/flzs/ShowArticle.asp?ArticleID=856</link><description>(1998年3月28日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05年5月27日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重庆市实施办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野生动物保护管理、驯养繁殖、开发利用、科学研究等活动，</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法律法规</category><pubDate>2008-1-21 11:42:07</pubDate></item><item><title>教你诉讼 - 重庆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2005年修正)</title><link>http://www.5186law.com/flzs/ShowArticle.asp?ArticleID=855</link><description>（１９９８年３月２８日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２００５年５月２７日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户外广告管理，规范户外广告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户外广告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本</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法律法规</category><pubDate>2008-1-21 11:41:36</pubDate></item><item><title>教你诉讼 - 重庆市酒类商品管理条例</title><link>http://www.5186law.com/flzs/ShowArticle.asp?ArticleID=854</link><description>（２００５年９月２９日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对《重庆市酒类商品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第五条改为“酒类商品生产实行许可证制度；酒类商品销售实行备案制度。” 二、第七条第二款“酒类生产许可证”改为“酒类商品生产许可证”。 三、删去第八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四、第十四条改为“从事酒类商品销售应当</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法律法规</category><pubDate>2008-1-21 11:39:31</pubDate></item><item><title>教你诉讼 - 重庆市鼓励公民见义勇为条例</title><link>http://www.5186law.com/flzs/ShowArticle.asp?ArticleID=853</link><description>（２０００年５月２５日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２００５年９月２９日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第一条 为鼓励公民见义勇为，保障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对见义勇为公民的奖励和保护，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见义勇为，是指不负有法定职</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法律法规</category><pubDate>2008-1-21 11:38:54</pubDate></item><item><title>教你诉讼 - 重庆市集体合同条例</title><link>http://www.5186law.com/flzs/ShowArticle.asp?ArticleID=852</link><description>（２００５年９月２９日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规范平等协商和签订、履行集体合同的行为，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平等</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法律法规</category><pubDate>2008-1-21 11:38:11</pubDate></item><item><title>教你诉讼 - 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2005年修正）</title><link>http://www.5186law.com/flzs/ShowArticle.asp?ArticleID=851</link><description>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05〕37号1997年9月13日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重庆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已于2005年9月29日经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为《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现予公布，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05年10月8日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一条 为了减少环境污染，保</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法律法规</category><pubDate>2008-1-21 11:36:24</pubDate></item><item><title>教你诉讼 - 重庆市烟草专卖管理条例</title><link>http://www.5186law.com/flzs/ShowArticle.asp?ArticleID=850</link><description>（２００５年９月２９日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对《重庆市烟草专卖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删去第八条“烟叶收购站点的设立由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颁发烟叶收购许可证。未取得烟叶收购许可证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收购烟叶。” 二、删去第十条第一款。 三、第二十五条（四）项改为“查处辖区内的违法案件，对涉案烟草专卖品的</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法律法规</category><pubDate>2008-1-21 11:35:30</pubDate></item><item><title>教你诉讼 - 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title><link>http://www.5186law.com/flzs/ShowArticle.asp?ArticleID=849</link><description>（２００５年９月２９日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管理，规范勘察、设计市场，保证勘察、设计质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法律法规</category><pubDate>2008-1-21 11:34:16</pubDate></item><item><title>教你诉讼 - 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title><link>http://www.5186law.com/flzs/ShowArticle.asp?ArticleID=848</link><description>（２００２年９月２５日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２００５年９月２９日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推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法律法规</category><pubDate>2008-1-21 11:32:11</pubDate></item><item><title>律师支招 - 员工参加单位组织的旅游受伤属工伤</title><link>http://www.5186law.com/lszz/ShowArticle.asp?ArticleID=951</link><description>单位组织员工出外旅游，员工却意外受伤，这种旅游受伤能不能算工伤？近日，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法院对这起案件确认属工伤。方建坤是福建省华福证券公司莆田涵江证券营业部的经警，1998年8月30日，证券营业部组织员工前往福建东山岛旅游。在单位组织进行的“枪弹射击比赛”体育活动中，方建坤右眼被塑料飞弹（彩弹）意外击中，造成右眼晶体破裂，虹膜100%脱落。2004年8月，方建坤向莆田市涵江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补递</description><author>灵舒</author><category>典型问题</category><pubDate>2008-4-22 8:09:48</pubDate></item><item><title>律师支招 - 解读工伤认定三大误区</title><link>http://www.5186law.com/lszz/ShowArticle.asp?ArticleID=902</link><description> 误区一：违法受伤都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案例：张某根据单位的私车公用政策购买自备小轿车一辆，上下班以及工作都自己驾车。某日上班途中，张某因闯红灯后避让不及撞坏道路的隔离栏，发生交通事故，后经交通部门认定张某承担事故全责。单位认为张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治安管理规定造成事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不应认定为工伤。　　专家解读：违法受伤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虽然《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员工因犯</description><author>谢克伟</author><category>疑难问题</category><pubDate>2008-3-4 9:51:12</pubDate></item><item><title>律师支招 - 遭遇合同陷阱，劳动者这样应对</title><link>http://www.5186law.com/lszz/ShowArticle.asp?ArticleID=896</link><description>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现实生活中，不少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利用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对法律的无知，对就业的渴盼，采取欺骗、胁迫等手段设置陷阱，让利益的天平倾向自己，让劳动合同成为用人单位攫取不当利益的“保护伞”。　　霸王条款：劳动者可主张无效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实践中，许多用人单位在招</description><author>辛祥</author><category>典型问题</category><pubDate>2008-2-28 10:07:33</pubDate></item><item><title>律师支招 - 法律属性不明，选择“拼车”要理性</title><link>http://www.5186law.com/lszz/ShowArticle.asp?ArticleID=889</link><description> 中消协日前就“拼车”返乡过春节现象发布消费警示，向消费者提出安全建议。 
　　据介绍，春运期间，“拼车”返乡越来越为人们所关注，有关“拼车”的信息在网上也很容易查到。有的人选择“拼车”是因为火车、飞机等长途运输工具“一票难求”；有的人是想通过这种方式节省费用；还有的人认为既能省钱、又能结交朋友，是“一举多得”。
　　中消协指出，对“拼车”的合法性，社会上尚有争论，有的认为它不是以营利为目的，</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典型问题</category><pubDate>2008-2-20 11:14:00</pubDate></item><item><title>律师支招 - 重庆交通事故赔偿标准（2007.5.1-2008.4.30）</title><link>http://www.5186law.com/lszz/ShowArticle.asp?ArticleID=866</link><description>
重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
关于下达2007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交警支（大）队，各企业交警大队，机场交警支队，总队直属各单位： 因市统计局未提供2006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有关数据，为保证事故处理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供的2006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有关数据转发给你们，请你们在处理从2007年5月1日零时至2008年4月30日24:00时之间发生</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典型问题</category><pubDate>2008-1-23 18:08:35</pubDate></item><item><title>律师支招 - 新版《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解读</title><link>http://www.5186law.com/lszz/ShowArticle.asp?ArticleID=502</link><description>
考虑到“买的没有卖的精”的现实，我将为你浅析于2005年2月1日启用的新版《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注意：有的开发商可能自行修改后重印合同文本，其内容与范本将有所不同），希望能为你愉快的购置雅居有所帮助。一、关于新合同的显著进步新合同对房屋套内单价的确定、房屋形态、结构分类、户型分类、用途分类的表述都很明确，可以减少开发商玩文字游戏，增加了预售商品房信息的透明度和对称性；交房条件明确为</description><author>林玉成</author><category>典型问题</category><pubDate>2007-4-18 18:52:19</pubDate></item><item><title>律师支招 - 致来渝参加糖酒交易会客商的一封信</title><link>http://www.5186law.com/lszz/ShowArticle.asp?ArticleID=451</link><description>致来渝参展客商的一封信

尊敬的2007年春季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客商：
 你们好！重庆作为最年轻的直辖市，吸引了你们关注的目光；来到重庆经商投资，你们的选择无疑是正确的。开放的重庆欢迎你们！
 俗话说得好：“一个好汉三个帮，天时地利需人和”。你们事业的成功需要来自社会提供的各种服务：通讯、网络、交通、餐饮、住宿、广告、印刷……在现代社会，你们当然也需要法律服务。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description><author>林玉成</author><category>典型问题</category><pubDate>2007-3-27 9:27:06</pubDate></item><item><title>律师支招 - 欠条未写还钱日期索赔过期难以保障</title><link>http://www.5186law.com/lszz/ShowArticle.asp?ArticleID=369</link><description>欠条上没有写还钱的日期，债主两年过后打官司索赔。日前，重庆市五中院作出终审判决，因为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判决不予支持原告的请求。 
现年60岁的黄代忠，云阳县人，从事摩托车配件买卖。2003年12月16日，他向一家摩托车修理店提供了一批配件，但对方没有足够的钱支付，便出具了一张欠条，但没有约定还钱的日期。由于双方有生意往来，黄代忠就没有急于索债。两年多后，黄代忠才想起这事，但对方拒绝还钱。去年5</description><author>张勇</author><category>典型问题</category><pubDate>2007-2-5 21:52:59</pubDate></item><item><title>律师支招 - 春节维权提示：留车票记车号被侵权时要投诉</title><link>http://www.5186law.com/lszz/ShowArticle.asp?ArticleID=368</link><description>新华网北京２月５日电（记者林红梅）春节越来越近，人们正张罗着返乡事宜。春运４０天内，全国有２１．７亿人次要出行。出行的人们有时会碰上一些不如意的事儿，遇到权益被侵害的情况，该如何维权呢？ 
交通部有关负责人提醒广大旅客，在旅途中要保留好车票，记清车号，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向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投诉、举报。 
保护自身权益，弄清楚政府管理部门的相关政策是基础，这些政策是维权的“尚方宝</description><author>林红梅</author><category>典型问题</category><pubDate>2007-2-5 21:46:58</pubDate></item><item><title>律师支招 - 紧急提醒：加工承揽合同中诈骗行为</title><link>http://www.5186law.com/lszz/ShowArticle.asp?ArticleID=343</link><description>紧急提醒：隐蔽的合同诈骗行为
最近，林律师接到多起关于加工承揽合同纠纷的咨询。重庆一女士为一家公司加工足球，其中须缴纳质量保证金3000元，尽管她经过公司培训，但依然难以加工出质量合格的足球出来，而且最关键的是是否合格完全由公司说了算，于是她缴纳的质量保证金被没收；在沈阳，是一退休老职工加工某小产品，遭遇一样，质量保证金不退。在ＱＱ群里，也接触到类似的纠纷。
这些加工承揽合同有以下共同点：
</description><author>林玉成</author><category>典型问题</category><pubDate>2007-1-24 22:53:45</pubDate></item><item><title>律师支招 - 信用卡背后的骗局</title><link>http://www.5186law.com/lszz/ShowArticle.asp?ArticleID=211</link><description>信用卡诈骗关键词：专业代办贷款业务、银行委托办理信用卡、代理合同、三项证明、中介公司礼品赠送
　　北京城市管理广播FM107.3、AM1026《城市零距离》节目将与中央电视台《经济与法》栏目联合推出“直击黑中介”特别节目。在电视和广播中将播放暗访中的真实画面，曝光诈骗陷阱，在广播的直播过程中将邀请采访记者讲述亲身经历，邀请民警为市民分析不同种类诈骗的特点、防范的要诀、以及警方打击的措施等等，整套</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典型问题</category><pubDate>2006-12-11 16:19:48</pubDate></item><item><title>律师支招 - 弘扬法治理念构建和谐民生</title><link>http://www.5186law.com/lszz/ShowArticle.asp?ArticleID=182</link><description>中共中央指出：要紧紧围绕“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这一主题，开展好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为促进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氛围。
每一位公民，都是社会结构中的一个结点，都将与社会发生各种各样的关系。在这些众多的社会关系中，许多关系都要受到法律法规的调整。也就是</description><author>林玉成</author><category>不属于任何栏目</category><pubDate>2006-12-4 14:50:20</pubDate></item><item><title>律师支招 - 公司合并应注意的问题</title><link>http://www.5186law.com/lszz/ShowArticle.asp?ArticleID=108</link><description> 重庆中豪律师事务所 卜海军【内容提要】公司吸收合并是公司合并的形式之一，同时，也是企业兼并的形式之一。吸收合并的操作方法、程序、异议股东的回购请求权、法律效果、公司合并无效之诉、不同种类公司之间合并的限制等均是公司吸收合并中应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公司合并；吸收合并；兼并；方法；程序；回购请求权；公司合并无效之诉；限制　　　　一、公司合并的概念与特征　　　　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description><author>卜海军</author><category>不属于任何栏目</category><pubDate>2006-11-17 22:22:48</pubDate></item><item><title>律师支招 - 律师在并购中的法律尽职调查</title><link>http://www.5186law.com/lszz/ShowArticle.asp?ArticleID=107</link><description>　随着近年来并购作为企业投资的一种重要形式也越来越多地在经济生活中备受瞩目。但是，在并购过程中，由于并购方的疏忽，往往会导致这样那样的纠纷，并给并购方带来损失。为了尽量减小和避免并购风险，在并购开始前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是十分重要的。
　　一.尽职调查的原因　　尽职调查的目的是使收购方尽可能地发现有关他们要购买的股权或资产的全部情况，使收购方获得有一种安全感，他们需要目标公司（被并购方）准确的</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不属于任何栏目</category><pubDate>2006-11-17 22:18:46</pubDate></item><item><title>律师支招 - 购房陷阱集锦</title><link>http://www.5186law.com/lszz/ShowArticle.asp?ArticleID=31</link><description>林玉成律师云：买房的陷阱太多了！地球人都知道！但房子还是要买的，尽管许多人明知是去当房奴！
 在成为一名房奴前，有必要知晓其中的一些陷阱，“当永远是上不完的”，因为强势的开发商永远是强势的——在普通的工薪购房者面前。或转载，或采编，或自撰，但愿我编排的系列文章，能给大家一点帮助。
 购房陷阱集锦第一集 看清十大陷阱降低购房风险
2003年07月14日17:32 京华时报 鲁欢 
■陷阱一
</description><author>鲁欢</author><category>不属于任何栏目</category><pubDate>2006-10-23 22:21:22</pubDate></item><item><title>经典案例 - 醉酒摔成植物人谁来买单？</title><link>http://www.5186law.com/anli/ShowArticle.asp?ArticleID=897</link><description> 机关干部王某参加朋友宴请时饮酒过量，下楼时不幸摔倒成为植物人，家人将5名同桌饮酒者告上法庭，追索人身损害赔偿。2月25日，山东省德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5名同桌饮酒者共同承担20％的责任，分别赔偿2．5万余元。 





　　王某系某县经贸局副局长，曾和宫某、李某、朱某、徐某在同一企业共事，私交甚密。去年9月4日傍晚，宫某邀请王某到一家涮羊肉饭店喝酒，李某、朱某、徐某和宫某父子5人轮</description><author>卢金增 郑春笋 徐特夫</author><category>民事案例</category><pubDate>2008-2-29 9:43:42</pubDate></item><item><title>经典案例 - 父母为子女买房子女离婚后归谁？</title><link>http://www.5186law.com/anli/ShowArticle.asp?ArticleID=883</link><description> 案情概要：
 王某和陈某４年前结婚。婚前，王某的父母为儿子结婚买了一套商品房，还添置了不少大件家电。婚后，王某的父母又为儿子买了一套更大的商品房，并和小两口一起住在婚后买的房子里，两套住房的房产证上都是儿子王某的名字。婚后４年，王某、陈某性情不合打算离婚。王某父母不知道当初他们给儿子买的两套住房都属于谁？儿媳妇是否也能分得房产？ 
　　 律师解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description><author>胡然</author><category>民事案例</category><pubDate>2008-2-18 11:02:37</pubDate></item><item><title>经典案例 - 杨巧丽诉中州泵业公司优先购买权侵权纠纷案</title><link>http://www.5186law.com/anli/ShowArticle.asp?ArticleID=817</link><description>原告：杨巧丽，女，35岁，住河南省荥阳市城关镇。　　被告：河南中州泵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荥阳市索河路。　　法定代表人：王海潮，该公司董事长。　　原告杨巧丽因与被告河南中州泵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州泵业公司)发生优先购买权侵权纠纷，向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诉称：自1995年6月以来，原告一直承租被告的一套门市房屋经营照相业务，租赁合同于2002年12月30日才到期。承租期内，原</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民事案例</category><pubDate>2007-12-26 10:44:29</pubDate></item><item><title>经典案例 - 经补正的公证书仍有法律效力</title><link>http://www.5186law.com/anli/ShowArticle.asp?ArticleID=806</link><description>本案要旨 
公证书系公证处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在公证书存在因打字排版失误所造成的瑕疵的情况下，如果公证处作出补正，就不影响该公证书的实质内容及其真实性，该补正与公证书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而如果因该文字瑕疵就该公证书提起行政复议，也不影响法院依据现有证据对该公证书及补正的法律效力进行认定。 
简要案情 
　　2000年4月3日，北京书生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厦门精通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注册国际域名“w</description><author>王新友 赵 静</author><category>民事案例</category><pubDate>2007-12-20 15:15:57</pubDate></item><item><title>经典案例 - 居间合同的效力应依法确认</title><link>http://www.5186law.com/anli/ShowArticle.asp?ArticleID=805</link><description>









本案要旨 
《合同法》确立了居间合同法律制度。建设工程招投标及建设工程合同签订活动中，施工企业委托他人进行居间，没有证据证明当事人之间所付居间费用有具体违反《建筑法》和《招投标法》等特别法的规定，就应当依法确认居间合同的效力。 
简要案情 
　　2003年7月初，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三局二公司）工作人员王非经马久东、吕穗锋介绍</description><author>张春生|赵振营</author><category>民事案例</category><pubDate>2007-12-20 15:09:50</pubDate></item><item><title>经典案例 - 商品房合同纠纷十大典型案例曝光</title><link>http://www.5186law.com/anli/ShowArticle.asp?ArticleID=505</link><description>今天是法制宣传日，市一中院结合当前房屋买卖纠纷成为热点的现象，发布今年受理的房屋买卖十大典型案件。这些案件多为买房人要求开发商支付逾期办证的违约金、支付迟延交房的违约金等。 
　　市一中院民四庭统计，今年1-11月，该院受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400余件，占民四庭结案总数的40%%。据分析，商品房合同纠纷案仍呈大幅上升趋势。维护“诚信交易”是判案的一大原则。在审理中，法院对双方当事人平等保护，同</description><author>未知</author><category>民事案例</category><pubDate>2007-4-20 12:50:15</pubDate></item><item><title>经典案例 - 陈兴良诉数字图书馆著作权侵权纠纷案</title><link>http://www.5186law.com/anli/ShowArticle.asp?ArticleID=469</link><description>原告：陈兴良，男，45岁，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住北京市海淀区。　　被告：中国数字图书馆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　　法定代表人：张彦博，该公司董事长。　　原告陈兴良因与被告中国数字图书馆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数字图书馆)发生著作权侵权纠纷，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原告诉称：被告未经原告同意，在自己的网站上(网址为http：／／www．d-library．com．cn)使用原</description><author>未知</author><category>民事案例</category><pubDate>2007-4-1 10:25:56</pubDate></item><item><title>经典案例 - 尹琛琰诉卢氏县公安局110报警　不作为行政赔偿案</title><link>http://www.5186law.com/anli/ShowArticle.asp?ArticleID=468</link><description>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二三年第二期（总第82期）　　原告：尹琛琰，女，24岁，卢氏县百纺公司下岗职工，住河南省卢氏县城关镇。　　被告：卢氏县公安局，住所地：河南省卢氏县城新建路。　　法定代表人：刘永章，该局局长。　　原告尹琛琰开办的“工艺礼花渔具门市部”发生盗窃时，卢氏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没有受理，尹琛琰认为，卢氏县公安局的失职造成其财产损失，遂向河南省卢氏县人民法院</description><author>未知</author><category>行政案例</category><pubDate>2007-4-1 10:21:23</pubDate></item><item><title>经典案例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新东方学校侵犯著作权和商标专用权纠纷上诉案民事判决书</title><link>http://www.5186law.com/anli/ShowArticle.asp?ArticleID=467</link><description>





 （2003）高民终字第1393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北京市海淀区私立新东方学校，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路15号。 
　　法定代理人俞敏洪，校长。 
　　委托代理人王立华，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李琦，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美国）教育考试服务</description><author>未知</author><category>民事案例</category><pubDate>2007-4-1 10:16:25</pubDate></item><item><title>经典案例 - 骑车上班发生事故法院确认所受伤害为工伤</title><link>http://www.5186law.com/anli/ShowArticle.asp?ArticleID=315</link><description>新华网郑州1月12日电（记者程红根）骑摩托车从160公里外的住地来单位上班，中途发生交通事故，能否认定是工伤？1月11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一起案件后认为：应认定是工伤，遂判决维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认可郑州某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此作出的工伤认定书正确。 
住所地在河南省济源市的王某今年35岁，2003年12月来到郑州市，受聘于河南省某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监理</description><author>程红根</author><category>行政案例</category><pubDate>2007-1-13 19:12:41</pubDate></item></channel></rss>